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作为被拆迁人最担心的就是就拆迁补偿协议款项没有谈妥。如果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和拆迁方进行拆迁补偿协商的话。那么这个问题是否谈妥,就影响到整个拆迁补偿是否能够顺利的进行。
首先我们要对拆迁补偿协议有一个了解,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屋的承租人为了明确在房屋拆迁之后的拆迁补偿和安置的相应权利义务关系所定的协议。它约束着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不管我们作为老百姓,对方作为拆迁人对方的经济实力比我们雄厚,还是政治地位如何,都会允许将其权力强加在我们身上。
而且这个协议中双方必须是合法的行为,要依照房屋拆迁法规的相应要求来进行实施。而且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一种有偿协议,双方有一定的权利,但是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如果说,在房屋拆迁的过程,我们没有签协议,又没有经过法律程序,那么任何单位都是不可以对我们的房子进行强制拆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除就是违法强拆,并且如果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我不同意拆迁,那么在我们的拆迁办出台完整的就双方都满意的拆迁补偿协议条款之前,任何单位都不可以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迁。
如果,他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迁的话,我们是可以去报警,都是也可以去到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进行维权的。没有谈妥,我们也可以去和拆迁办继续进行谈判,这样才会能够保证我们整个拆迁的顺利进行。
么忆延
俞雪飞
赵远池
付杰生
我是公众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我是律师
案件接洽 合作加盟
加入社群
学知识 问律师 享优惠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Copyright 2012-2021 XuanFa.Cn,选法网-您身边的法律科普知识平台 备案:湘ICP备2021000071号-2